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高级研修班在延吉开班
发布时间: 2014-08-22
2014年8月22日上午,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西尔环境教育协办的“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高级研修班”吉林延吉开班。来自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基层环保系统和企业的85名学员参加本期研修班。
吉林省延边州环境保护局尹永日局长出席开班式并致欢迎辞。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曾红鹰主任在致辞中强调设计本期研修班的重要意义,介绍研修班的主要内容,并向学员提出学习要求。
本期研修班为期3天,邀请到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北京大学以及商道纵横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分别围绕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理解与适用、比较法视角下的新《环境保护法》评析、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下的信息公开与公益诉讼、重点条文解读及答疑交流、环境执法与企业守法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以及“两高”司法解释实施及其案例分享等七个专题进行课堂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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